如果你打算開、又或已經開了有限公司,那麼你一定要知道什麼是《週年申報表 NAR1》 ! 筆者從前公司秘書業務多年,發現一般創業者都不太清楚交周年申報表的法定要求,很多時都只依賴秘書公司提示遞交,但假如秘書公司沒有提醒,就很容易白白被政府罰款,遲多過9個月會罰到 $3480。本文會分享有關周年申報表,作為中小企老闆或準老闆的你,要知道的事。
本地私人有限公司須每一年周年日42日內遞交周年申報表 (NAR1 表格)。該申報表載列截至公司周年成立日期為止,內容包括公司資料,例如註冊辦事處地址及股東、董事和公司秘書等狀況。
而香港無限公司則無須遞交周年申報表,只而於商業登記詳情有所變更時通知商業登記處即和依時遞交商業登記證費用和報稅即可。
周年申報表是一份很常用文件,正如上一段落所講,該申報表載列截至申報表日期為止的公司資料,例如註冊辦事處地址及股東、董事和公司秘書等狀況。以下周年申報表經常使用的情況: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期為公司周年日期後42天內,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周年申報表登記。遲交即有罰款,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於豁免繳付登記費沒有酌情決定權。順帶一提,就算公司沒有營業,都必順依時遞交周年申報表。
上市公司:截止日期為公司申報日期後42天內。申報日期為帳目查詢期結束後的6個月。
擔保公司:截止日期將在公司返申報日期後的42天內。申報日期為帳目查詢期結束後的9個月。
本地私人公司如在公司周年日後42日內交付,每年登記費用為港幣105元 (豁免至2022年9月30日)。
遲交周年申報表須繳交大幅提高的登記費用,由港幣870元至3,480元。除非你已登記註冊易提示,否則你係唔會收到提示通知。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於應繳的金額沒有酌情決定權,所須繳付的每年登記費是根據交付周年申報表的時間而釐定。
依時遞交周年申報表是公司及其高級人員的責任遵從,一般來說是公司董事和公司秘書的法定責任。假如公司未遞交和清繳周年申報表費用,公司註冊處是不會接受該公司註銷的申請。
如周年申報表的交付日期: | 港元 |
是在該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 42 日,但不超過 3 個月 | 870 |
是在該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 3 個月,但不超過 6 個月 | 1740 |
是在該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 6 個月,但不超過 9 個月 | 2610 |
是在該公司的申報表日期後超過 9 個月 | 3480 |
資料來源: 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
點擊以下公司註冊處連結,可下載NAR1表格和範本。如果最終遞交的表格有問題,公司註冊處會將表格退回至提交人地址。
下載: 周年申報表 (表格和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