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入息課稅如何幫你減底稅款?本文我們會分享在稅務條例下,什麼是個人入息課稅,個人入息課稅計算和如何幫你獲得稅務寬減,假如你是獨資公司東主,合夥公司合夥人或持有出租物業,個人入息課稅絕對與你息息相關。
個人入息課稅,英文 Personal Assessment,我們常簡稱 PA。稱按照香港税務條例,現時所徵收的直接税有三種,分別為薪俸税、利得税和物業税。個人入息課税並非一種税收項目,而是一種稅務計算選項,是為適用的個別人士提供的税務寬減安排。在一般情況下,此計稅方式適用於個別人士,包括獨資公司的東主或合夥經營的合夥人,及出租物業業主。如應課薪俸税的納税人如果沒有經營業務 (無限公司) 或租金收入,無需考慮個人入息課税。
經營業務 (無限公司) 以賺取利潤的東主/合夥人和出租物業以賺取租金的業主,均須按標準税率繳納利得税及物業税。有關人士可透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税:
1. 按薪俸税的累進税率計算應繳税款;
2. 申索下列扣除項目
有關以上扣稅項目,毅思博客另有一篇文章詳盡講解,有興趣可瀏覽:
任何個人在有關課税年度符合下述條件,便可以選擇個人入息課税 :
任何個人在有關課税年度符合下述條件,便可以選擇個人入息課税
納稅人在選擇個人入息課稅的該年度內逗留香港超過180天,又或是在兩個連續的年度(其中一年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逗留一共超過300天。至於通常居於香港的納稅人是指他是慣常在香港居住的。
稅局在決定納稅人是否通常居於香港會考慮以下幾點:
1.通常居住在香港的個人,是指他/她有明確的目的 (例如教育、業務、就業或家庭等),自願選擇居於香港,並持續居於此地。除不論時間長短的暫時性或偶爾性的離開外,該人是慣常及正常地在香港居住,以香港作為他/她日常生活的地方,並以香港社會一般成員身分在這裏生活。
2.「臨時居民」是指符合下述情況的人士 : 該人士在其選擇的課税年度內,曾在香港逗留一次或多次為期超過180天,或在兩個連續的課税年度 (其中一個是其選擇的課税年度) 內,在香港逗留一次或多次為期超過300天。
截至2017/18課税年度,已婚且並非與配偶分居,而兩人均有應評税入息的人士,如要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評税,申請人與其配偶必需一同申請。已婚人士及配偶分開評税並不適用於個人入息課税。
自2018/19課税年度起,已婚人士可選擇與配偶分開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評税。如納税人屬已婚,且並非與配偶分開居住,而納税人及其配偶或任何一方有資格選擇個人入息課税,兩人均擁有根據《税務條例》須予評税的入息;則納税人與其配偶可共同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評税。如納税人與其配偶是以合併方式評定薪俸税,則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評税,必須由二人共同申請。
已婚人士如選擇與配偶共同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評税,個人的入息總額在作出適當的扣減後,須與其配偶的入息總額合計為共同入息總額,然後評税。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所評定的應繳税款,通常會根據夫婦二人在扣除後的入息總額按比例分攤,而他們會各自獲發給評税通知書。
申請個人入息課税必須於下列時限內提出(以期限較後者為準):
撤回選擇個人入息課税的申請必須於下列時限內提出:
如已婚人士及配偶共同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税方式評税,他們須共同撤回有關選擇。如納税人撤回某課税年度作出的個人入息課税選擇,則除非税務局局長認為容許再次選擇屬適當,否則他/她不可就同一課税年度再次選擇個人入息課税。
個人入息課税算方式是將所有應課税收入 (薪俸稅、物業稅、利得稅) 合併,然後以累進税率計算應課税款。由於累進税率的最高邊際税率 (17%) 較標準税率 (15%) 為高,因此收入較高人士未必會因為選擇個人入息課税而受惠。
何先生,未婚,每月從一個出租物業收取租金50,000元。該物業按揭利息全年共48,000元。假設何先生除了出租物業,並沒有其他收入。
應課物業稅稅款 | 港元 | |
應評稅淨值 ($50,000 x 12 x 80%) | 480,000 | |
應繳稅款 (按標準稅率計算) | 72,000 | |
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 ||
出租物業應評稅淨值 | 480,000 | |
減: | ||
供樓利息 | 48,000 | |
基本免稅額 | 132,000 | 180,000 |
應評稅入息實額 |
300,000 |
|
按累進稅率計算的應繳稅款 | 33,000 | |
減:100%稅款寬減 | 10,000 | |
應繳稅款 |
23,000 |
|
申請個人入息課稅可慳稅款 | 49,000 |
假如何先生除了出租物業,另有收取薪酬年收入800,000元。
應課薪俸稅稅款 | 港元 | |
薪俸稅收入 | 800,000 | |
減基本免稅額 | 132,000 | |
應課稅收入實額 |
668,000 |
|
按累進稅率計算的應繳稅款 | 95,560 | |
減:100%稅款寬減 | 10,000 | |
應繳稅款 |
85,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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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稅 (例子一) | 72,000 | |
薪俸稅 | 85,560 | |
A |
157,560 |
|
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 ||
薪俸稅收入 | 800,000 | |
出租物業應評稅淨值 | 480,000 | |
減: | ||
供樓利息 | 48,000 | |
基本免稅額 | 132,000 | 180,000 |
應評稅入息實額 |
1,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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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累進稅率計算的應繳稅款 | 169,000 | |
減:100%稅款寬減 | 10,000 | |
應繳稅款 | B |
159,000 |
以個人入息課稅計算多付稅款 | B-A | 1,440 |
由於何先生的薪俸稅收入已達邊際稅連率17%,合併的租金收入須按17%計算,相比標準稅率為高。在此情況下,何先生選擇分開計算稅款會較為有利。
不過,如果何先生已選擇個人入息課稅,稅務局仍會按照對他有利情況,以分類評稅方式分別發出薪俸稅及物業稅評稅通知書,並會於評稅註欄內註釋。
毅思會計提提大家,不好過份依賴稅務局計算優惠方案,實務上有些時候,經常會出現評稅主任錯誤計算以至納稅人多繳稅款的情況。
年度獎項
Outstanding Chinese Enterprise of the Year 2023
(一帶一路傑出華人企業)
The Most Valuabble Brand (Asia Pacific) of the Year 2023
(最具價值亞太創業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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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ost Reputable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Firm for the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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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著名品牌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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