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的其中一大考慮,就是法律地位的問題。有限公司可以擁有資產並簽訂合同,屬於法人組織,有獨立之法律地位。至於無限公司 (獨資或合夥公司),只可以東主或合夥人私人名義擁有資產及簽訂合同,並無獨立法律地位。
有限公司主要體現在 “有限責任”上,公司本身是獨立法人,股東和董事只需要承擔有限的責任,各股東的責任則視乎其認購股本而定。假如一名股東認購了10,000股每股1元的股份,當公司被清盤時,他的最大責任就是10,000元。理論上,這名股東在認購股份時已支付該10,000元,因此在公司被清盤時,這名股東便再無須負上額外責任。另外一個情況,假如該名股東未付該10,000元,他支付該金額後便再無須負上任何其它責任。所以一般來說,開公司 前先我們須先考慮行業風險或生意潛在風險。 對於行業風險或生意潛在風險相對高的業務,我們建議 開公司 (有限公司),例如工程公司等。另外,投資金額相對大的業務一般都會以 開有限公司 營運。
開公司(無限公司) 的東主或合夥人需負的責任無上限,公司所欠下的債務均需由東主或合夥全數負責,而債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查封及出售股東名下的任何財產。營務經營應在開展生意前,評估公司營運風險等狀況,選擇合適的公司模式經營。
香港有限公司需要按香港公司法的規定,製作會計賬目並交給執業會計師審核,然後報稅。有限公司每年都需要呈報經審核的會計賬目及報稅表給稅務局評估利潤及虧損。
香港無限公司不用通過核數程序,只需準備會計賬,將數據填上報稅表上向稅局申報納稅即可。
在香港開公司,不論開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經營業務者均有責任保留公司相關紀錄 (包括所有會計憑證單據) 至少7年。
開公司前我們還須考慮相關法例的遵守。 香港有限公司需遵從《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 法規營運。《公司條例》為香港成立及營運的公司提供了現代化的法律框架。香港有限公司需要遵從的法規和披露比無限公司多,而香港有限公司亦需委員任 公司秘書,確保公司遵從公司法,包括按時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披露和申報指明的公司及其高級人員和股東等資料,以及申報這些資料的更改,以便公眾人士可隨時查閱公司註冊處處長備存的最新公司資料。
公司成立後,假如公司結業想註銷公司,須要依法相關法例程序處理。無論是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註銷公司前都需要 “完稅” 和清繳所有尚未交的政府費用。
任何人如結束營業或結束任何分行業務,均須於結業日期起計 1 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商業登記署,並於來信中清楚書明你的商業登記號碼/分行登記號碼、名稱、地址和結業日期。
有限公司向公司註冊處申請撤銷公司註冊時,必須附有稅務局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