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季就快來臨,記得上年度收到不少查詢,”收唔到報稅表應該算好“? 究竟幾時要補領幾時可以唔理? 本文同大家分享實務法規和程序,讓大家一文看清!
並不一定,如你的個人總收入不超過你享有的免稅額,你就毋須繳納個人所得稅,亦毋須主動要求領取報稅表報稅。但如你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報稅表,無論你的人息有多少,仍必須在指定期限內報稅。
若你曾被評定毋須繳稅,稅務局可能不會每年向你發出報稅表。但當你須要課稅時,你仍須於有關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結束後四個月內書面通知稅務局。
如你在過去每年均須報稅,但至今仍未收到 2020/21年度報稅表,請即致電 187 8022 查詢本局是否已向你發出這年度的報稅表,或在辦公時間 親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5號稅務大樓 1樓本局的中央詢問處索取報稅表複本。
申請報稅表: 要求發出個別人士報稅表複本用作填報及遞交
如任何人未有遵守《稅務條例》的規定,當中包括不填交報稅表、不依時填交報稅表,以及填交不正確的報稅表,稅務局局長會按違例行為的性質或犯錯程度,提出檢控、以罰款代替檢控或評定補加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