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解過開有限公司嘅你,都可能都有曾經聽過《公司章程》呢份文件,究竟公司章程是什麼?公司章程對公司又有幾重要?本文與大家分享有關公司章程小知識,讓大家3分鐘看懂公司章程內容!
公司章程,全寫「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在2014年3月4日新公司條例推行前,公司章程英文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簡稱 M&A。常見的公司章程是綠色的一本書仔,但事實法例上沒有要求必定是綠色。
在新公司條例推行下,公司章程依照法例修改,簡化英文名稱做 Article of Assoication,簡稱 AA,我們俗稱「書仔」。根據現時公司條例,凡經公司註冊處登記的公司,都需於申請註冊公司時編制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的內部守則,各公司各成員都應遵守公司章程內定明的規條,公司章程通常包括香港公司名稱,目的,股本,公司組織和股東大會 (會議) 的規定。
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文件,在公司銀行開戶時都必須提供公司章程給銀行職員審批和存檔。
以下是公司章程的強制性條款:
以下一般公司章程的內容和條款:
公司章程可經股東大會通過特別決議 (Special Resolution) 作出修訂,以如公司是根據第103條獲批特許證的公司,除非事先獲處長書面批准,否則不得修改其章程細則。持有特許證的公司須注意,任何對章程細則擬作出的修訂 ,必須事先提交處長並獲得處長書面批准。根據《公司條例》第105(2)條修改章程細則的申請,通常需要較長時間處理,尤其是須取得其他政府部門及/或決策局及/或其他監管機構批准及/或同意的申請。因此,申請人宜盡早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