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核數意見 / 審計意見(audit opinion)是審計師基於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審計結果所發表的專業看法。這些意見對於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至關重要。以下是幾種常見的審計意見類型,並附上例子以加強讀者的理解:
Unqualified Opinion (中文:無保留意見) – 這種意見又稱為「真實及公正意見」(true and fair view)或 「真實及正確意見」(true and correct view),行內人亦常稱為「Clean Opinion」,表示審計師認為公司的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相關財務報告準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例子:如果一家公司的年度報告收到無保留意見,這表明審計師認為該報告準確無誤,投資者可以相信財務報表所呈現的數據。
Qualified Opinion (中文:保留意見) – 當審計師認為財務報表的某些特定項目未能遵守財務報告準則,或無法獲取足夠的審計證據,但這些問題不至於影響整體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公正性時,會發表保留意見。
例子:如果一家公司在其存貨的計量上存在不確定性,而該存貨對財務報表的影響有限,審計師可能會對該報表發表保留意見。
Adverse Opinion (中文:否定意見) – 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審計意見,表明審計師認為財務報表的多個重大方面未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通常發表否定意見是基於審計師已經獲得足夠的審計證據,但這些證據表明財務報表在重大方面不真實或不公正。
例子:如果審計師發現財務報表中關鍵和重大的會計處理與認可的會計準則相違背,且這些問題對財務報表的整體真實性和公正性有重大影響,則可能發表否定意見。
Disclaimer of Opinion (中文:無法表示意見) – 當審計師由於某些原因無法完成對財務報表的審計,或無法獲得足夠的適當審計證據,並因此無法對財務報表的真實和公正性發表任何形式的意見時,會選擇意見棄留。
例子:如果一家公司的會計記錄極度混亂,導致審計師無法進行有效的審計工作,審計師可能會對財務報表發表意見棄留。
在香港,當審計師對公司的財務報表發表 Qualified Opinion「保留意見」時,這通常指出財務報告在某些方面可能不完全符合會計原則,或審計師未能獲得足夠的審計證據來完全驗證財務狀況。這種審計意見可能對公司帶來一系列影響。首先,它可能削弱投資者對公司財務透明度和準確性的信心,從而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此外,保留意見可能使得銀行和其他貸款機構對公司的財務健康持懷疑態度,增加了公司融資的難度和成本。在股票市場上,這樣的審計報告可能導致股價波動或下跌,因為市場通常對財務不確定性反應敏感。最後,公司管理層可能需要花費額外的時間和資源來解決引起保留意見的問題,改善內部控制和財務報告流程,這可能暫時影響公司的運營效率。
年度獎項
Outstanding Chinese Enterprise of the Year 2023
(一帶一路傑出華人企業)
The Most Valuabble Brand (Asia Pacific) of the Year 2023
(最具價值亞太創業品牌)
Asia’s Most Valuable Services for the Year 2022
(亞太區最有價值服務)
The Most Reputable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Firm for the Year 2022
(最具信譽專業會計公司)
Most Reliable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Services of the Year 2021
(最可靠會計及企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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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優秀服務大獎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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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著名品牌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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